早部署、重落实,区农林渔业局积极开展全区秸秆禁烧工作
来源:高明区农林渔业局    发布日期:2017-11-13 09:35:00

  今年10月以来,我区多次启动大气轻度污染预警,10月26-28号期间和11月4日至今,甚至启动了大气中度污染预警。面对不良大气环境,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好大气污染精准防治任务。

  一、召开会议及早部署

  10月13日,我局召集各镇(街)农林渔业局分管领导、全体农技员在明城镇计生办二楼会议室召开了“高明区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会上,局分管领导农业总工程师陈润珍从法律依据、文件依据、当前形势和晚造应对措施等四个方面布置了今年晚造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并强调露天焚烧秸秆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违法行为,各镇(街)农业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抓好晚造秸秆禁烧工作。

  二、下发文件落实工作

  针对目前已经进入水稻收割期,是秸秆禁烧工作的重点时间,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到各镇(街)农林渔业局,要求各镇(街)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和巡查执法,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巡查确保成效

  10月至今,我局积极组织各镇(街)在田间地头、公路沿线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共出动1131人次(含农技员)开展巡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28宗,已及时扑灭并对焚烧秸秆农民进行了教育。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禁烧区域特别是重点区域的巡查,落实严防死守措施,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图为:沧江南路侧扑灭焚烧秸秆现场

图为:明城镇明西村委会坪山水村扑灭焚烧秸秆现场

图为:荷富路广明高速旁扑灭焚烧秸秆现场

图为:明城镇明东村委会岗顶村秸秆焚烧现场(后被扑灭)

附件下载: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2007-
本网站由佛山市高明区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
办公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10号
电话:(0757)88639909 电子邮件:gmnly11@163.com
粤ICP备050336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802000022号